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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藥使用現狀堪憂 海外先進經驗值得借鑒


來源:農資1號網      分類:農資行情      時間:2014年5月13日      閱讀次數:

關鍵詞:農藥

為提高農藥安全使用技術水平,從源頭上控制農藥殘留污染,減少農藥對人、畜及環(huán)境的危害,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全國農藥安全科學使用技術培訓啟動儀式于5月7日在禮泉縣白村舉行。參與儀式的多位當地植物保護界人士和農民表示,現在農業(yè)生產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病蟲害防治環(huán)節(jié)太薄弱,無法滿足現代農業(yè)生產需要。

農業(yè)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作為農業(yè)生產過程中技術性最強的一個環(huán)節(jié),病蟲害防控幾乎貫穿農作物田間管理的全過程,具有用工最多、技術要求最高、作業(yè)風險最大等特點。隨著我國工業(yè)化進程加快,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向二、三產業(yè)轉移,留在農村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大多是老弱勞力。由于病蟲防治知識的不足,再加上農藥品種眾多,使這些文化程度本就不高的農民無所適從,濫用、亂用、誤用農藥的現象較為普遍。亟須普及農藥安全使用知識,提高農民用藥意識,改善農藥施藥器械,發(fā)展病蟲害專業(yè)化防治組織。

在當前廣大農村地區(qū),農業(yè)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已經成為影響農業(yè)現代化建設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

農民安全用藥意識不強

“農藥是重要的農業(yè)生產資料,在保障農業(yè)生產安全、農產品有效供應和促進農民增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農藥又是一把雙刃劍,使用不當會造成農殘超標、環(huán)境污染等負面影響。加強農藥安全使用工作,做好安全用藥培訓,不僅能夠使農民了解安全用藥知識,增強用藥意識,提高他們的用藥水平,還能夠從源頭上抓好農藥殘留污染的治理,保證農產品質量,保護農村環(huán)境!痹诋斕斓娜珖r藥安全使用技術培訓啟動儀式上,全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藥藥械處處長邵振潤如是表示。

邵振潤說,我國是農業(yè)病蟲害發(fā)生危害嚴重的國家,而使用農藥仍是目前我國防治農作物病蟲害的主要手段,每年用于病蟲害防治的農藥用量達30多萬噸,這些農藥大部分靠一家一戶的農民去噴施。農民用藥水平的高低、能否科學合理使用農藥,不僅事關農作物的防治效果,也關系到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據他介紹,農藥使用對技術要求比較高,什么作物用什么藥、什么時間打藥、配多少濃度都有講究,而且農業(yè)病蟲害種類多,農藥新品種和新劑型也多,農民很難掌握技術要領,盲目用藥、亂用藥的現象在一些地區(qū)時有發(fā)生,迫切需要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

據邵振潤介紹,從2001年起,全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已連續(xù)13年在全國組織開展了農藥安全使用技術活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生態(tài)效益。

施藥器械落后

在邵振潤看來,除了農民安全用藥意識不強,需要加大培訓力度外,推廣使用高效施藥器械也是當前農業(yè)生產中亟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他告訴記者,在廣大農村地區(qū),由于農戶分散經營,90%以上的農戶都是采用無穩(wěn)壓和防滴漏裝置的手動背負式噴霧器噴施農藥,且因安全防護意識淡薄,操作者中毒事件時有發(fā)生。

據有關部門統計,由于農藥質量問題、不合理用藥和噴施機械落后等原因,僅湖南省每年發(fā)生的農藥生產性中毒人數就高達4000人,其中死亡近200人。來自農業(yè)部全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據該中心調查,65%以上的農戶噴施農藥時,基本沒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30%以上的接受調查農民曾經發(fā)生過不同程度的農藥中毒。

農作物病蟲災害防控立法嚴重滯后

對此,多位植物保護界專家表示,除政府部門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發(fā)展專業(yè)化服務組織、大力推廣高效農藥施藥器械外,還應從法律層面來推動我國病蟲害防治工作。

全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植保專家認為,長期以來,我國植保防災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tài),致使防控工作職責不清、體系不全、隊伍不穩(wěn),保障措施難以到位,防災工作常常處于被動應付局面。

而中國農業(yè)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專家則告訴記者,我國農作物病蟲害發(fā)生種類多、面積大、損失重,事關13億人吃飯和9億農民持續(xù)增收,其防治工作至今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guī)作保障,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投入受人為因素影響很大。

“我國農作物病蟲害防控立法工作嚴重滯后,也落后于世界許多國家!比珖r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相關專家介紹說,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個國家頒布了農作物病蟲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如日本、印度等國早在1950年、1985年就頒布了《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法》,美國1990年頒布了《植物保護條例》,印度尼西亞、孟加拉國、越南、哈薩克斯坦、蒙古國、尼泊爾、韓國等國也頒布了相應法律法規(guī)。而中國卻沒有頒布相關法律。

海外經驗值得借鑒

作為我國農藥使用技術推廣部門的負責人,邵振潤曾先后赴美國、加拿大和歐盟以及我國臺灣地區(qū)進行考察學習。

據他介紹,美國和歐盟等植保法規(guī)對農藥的使用管理較為嚴格。如農藥使用者必須具備資格證書,農藥使用者資格證書一般分為從事有償服務的商業(yè)用藥資格證書、個人使用的非商業(yè)用藥者資格證書、防治建筑物害蟲用藥個人資格證書和防治建筑物害蟲公司資格證書等4類。如美國只有通過州農業(yè)廳組織的有關資格考試,才能獲得上述4類資格證書,并且規(guī)定每次使用農藥時都必須作記錄,并在田間設置警示標志。

而加拿大政府對農藥的使用管理與執(zhí)法也是非常嚴格。早在1939年,加拿大聯邦政府就通過了“有害生物控制產品法”(即pcp法),并在2006年對該法進行了修訂。該法特別強調健康衛(wèi)生、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以及使農藥產品登記系統對公眾更加透明及便利。所有農藥產品必須在該法案下登記注冊才能在加拿大銷售和使用。

除“有害生物控制產品法”外,其他許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也涉及到農藥的管理,如聯邦政府的食品藥品法、肥料法、農藥殘留賠償法、飼料法、漁業(yè)法、候鳥保護法、危險品運輸法、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等。

pcp法由聯邦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執(zhí)法,州法律主要針對已登記產品的銷售和使用。而且,州法律可以更嚴格,如2009年安大略省頒發(fā)的“景觀農藥使用禁令”,規(guī)定只能用生物農藥及低風險農藥,以保護鄰居、兒童和老人,以及降低地下水、生活環(huán)境等非必需用農藥的危害和污染風險。

此外,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1987年立項,執(zhí)行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培訓計劃項目,針對農藥銷售人員和農藥使用者進行培訓,農民須持證上崗使用農藥,否則罰款250—350加元。安大略省政府從1991年開始,依據農藥管理法,對從事農藥買賣和使用的有毒農藥類的使用操作者進行強制性培訓,必須完成培訓課程的學習并通過考試,才能獲得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該省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培訓為永久性計劃。目標是促進安全高效使用農藥,保護環(huán)境和食品安全。

我國臺灣對農藥的管理依據“農藥管理法”,該法1972年頒布以來進行了多次修訂,對于農民用藥管理特別注重安全用藥宣傳教育與培訓。一是舉辦全面倡導教育。臺灣將每年6月定義為“倡導月”,由各單位通過各媒體全面倡導農民安全用藥。二是舉辦農民講習教育。每年針對水稻、蔬菜、果樹、茶葉等舉辦150班次安全用藥講習。三是輔導產銷班用藥。在安全用藥講習的基礎上,實地加強輔導各產銷班安全使用農藥,每年輔導160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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